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城区社会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认真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53号),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粮食安全责任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6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53号)文件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承担起保障本行政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全县44.1万亩耕地红线,守住全县39.65万亩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二)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3亿斤以上。
(三)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耕道路、水利设施等建设,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500亩。
(四)优化粮食生产结构。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高效益杂粮,做大做强杂粮产业,推进优质小米、藜麦、豆类种植。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20-25万亩,调减5万亩用于杂粮、药材、蔬菜等产业发展。
三、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五)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由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牵头组织粮食产销合作,调剂余缺,保持我县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主要品种平衡。根据我县产需实际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积极支持县内粮食加工企业到小麦、稻谷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收储站(库)和加工基地,到玉米主销区建立销售加工转化基地;把细粮引进来,玉米销出去,保障我县人民生活所需和保护好粮农利益。同时,积极吸引外地粮食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开展粮食收储、加工转化和建立营销网络。
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格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无证收购行为,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六)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底前,全县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2016年底以前县政府落实市下达的县级储备粮2000万斤规划,2017年完成收购入库工作;应急成品粮储备,按照应10天的市场供应量要求,在50万斤的基础上逐步将应急成品粮数量力争提升至120万斤;并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将储备粮轮换及管理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完善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监管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供应方案,确保应急及时有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应急供应的企业和网点给予必要支持和补偿。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应急工作,采取企业自愿、政府认定,签订合同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储备、应急加工供应任务。在每个乡镇、社区至少布局1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布局1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全县配套落实应急加工企业2个、粮油配送中心1个。对建立应急体系所需的网点建设,应急供应网点、统一命名挂牌,对社会宣传、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和财力支持。加快推进应急供应,成品粮油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
(七)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产粮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及时准确。落实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强化统计制度执法检查,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的粮食经营台账,按时向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合理布设粮油价格监测点,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
五、抓好粮食质量监管
(八)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放心粮油工程,2018年底前,在全县建立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快建立以市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为骨干、县粮食质监站为基础、骨干粮食储备库、粮油加工企业化验室为依托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县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进入储备和流入口粮市场。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
(九)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用1-2年时间,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成本、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历史性亏损挂帐和化解不良债务,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分流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由县政府解决。按照一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承担政策性粮油收储、应急保障的要求,完成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
七、落实粮食政策措施
(十)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县财政要加强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农业、粮食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细化各项职能部门对粮食安全的职责,落实任务,落实责任,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业发展所需用地予以支持。
(十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粮食和粮食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做到应享尽享,及时到位。
八、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为统筹协调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成立昔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许利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成建忠(副县长)
成 员:李保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翟世青(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局长)
王拥军(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耿清泉(县编办主任)
王业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胜利(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翟素明(县环保局局长)
翟宏伟(县水利局局长)
马志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春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尹彦斌(县统计局局长)
王占国(县农业机械中心主任)
安 宏(农发行昔阳分行行长)
和彦林(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朝颖(县粮食储备中心主任)
孔祥林(县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各乡(镇)乡(镇)长、城区社区管委会主任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储备中心。
办公室主任:郭朝颖(兼)
副 主 任:王宇红(县粮食储备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玉军(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程月英(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周爱柱(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十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工作完成情况;研究确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项对解决考核工作中部门间的协调;对未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单位,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报组织部门备案。
考核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我县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方案、工作目标;办理上级和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落实各乡(镇)职能部门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进度及落实情况;制定全县年度粮食安全目标,汇集年度粮食安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总结上报。
昔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