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定于8月6日开始。家庭经济困难、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意向的高考新生,必须与家长一起于8月3日上午8:30到昔阳中学阶梯教室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知识培训,培训之后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来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续贷的同学要严格按照qq群文件发布的预约名单和时间,由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来办理,qq群没有预约的8月14日以后即来即办。办理地点:旧昔阳中学女生公寓二楼。咨询电话:0354-4156546。现将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贷 款 条 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优先支持申请助学贷款:
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二)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5.经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人都承担还款责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须在 25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 款 政 策
1、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8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2018年,允许借款学生按照上限金额申请贷款,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2、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最长期限。
3、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4、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三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 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还款
毕业当年8月1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的,不需支付贷款利息;不能全部还清的,必须在11月1日至12月10日偿还贷款本息。
三、首贷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
1、出示:(1)双方身份证原件;
(2)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 原 件) ;
(4)贷款QQ群实名可查。2018年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实名加入下面QQ群:379094752,同时扫描微信公众号。
2、提交:(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村(居) 委会或民政部门公章)1份;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提交此证明);
3、提示:(1)县中心经办人仅查验双方户口簿,不保留户口簿复印件;(2)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认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续贷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借款申请时需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声明须在办理前通过高校资助中心的审核,现场受理时县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1、出示:现场办理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提交: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昔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